本页的加班是额外工资。它不是一份新的月薪,也不会折回公积金。月薪雇员的普通工资率,1955 年雇佣法令第 60I 条,是月薪除以 26。时薪是那一天再除以正常工时。月薪 RM2,600、一天 8 小时,是每天 RM100、每小时 RM12.50。两个工作日加班小时,按不低于这个时薪的 1.5 倍,是 2 × 1.5 × 12.50 = RM37.50。
载入按钮还标了一个休息日:上班超过正常工时的一半,直到一个正常工作日。对月薪雇员,这一档付一天,RM100。不超过一半是半天,RM50。休息日超出正常工作日的小时至少是时薪的两倍,表单给这些小时单独一栏,免得被悄悄按 1.5 倍计价。载入的例子没有公共假期,也没有休息日额外小时,所以额外工资是 RM37.50 + RM100 = RM137.50,加在 RM2,600 之外。如果问题只是工作日的 RM37.50,把休息日改成没有上班。
公共假期上满正常工时,按普通工资率再付两天工资,这是在月薪里已经包含的假日工资之外。当天加班至少是时薪的三倍。只有当天确实上了正常工时才勾假期,超出的小时放进假期加班栏。既加上两天的钱,又从月薪里删掉一天,会把假期算两次。
日薪制工人不是同一张休息日表。按法令,日薪雇员在休息日工作不超过正常工时一半,得一天工资;超过一半直到一个正常工作日,得两天。本表单按月薪的档计价,因为它问的是月薪。日薪时薪页把日工资换成小时。沙巴和砂拉越的条例不是这部法令。
这些费率是工时条款所覆盖雇员的下限。2022 年修订之后,第一附表仍把许多月薪超过 RM4,000 的雇员排除在这些条款之外,体力劳动和其他列明类别除外。合同可以付得比下限多。先核对现行第一附表,再告诉月薪高于这条线的人法令欠他们 1.5 倍。额外工资加在当月之上。这不是把整份工资重新送进净工资计算器、把加班当成新基本工资的理由。公积金局自己的材料把加班放在公积金工资之外。